假如曲玉权开枪......
曲玉权案件是所有涉警舆情案件中牵扯时间最长,持续最久的一起事件。这不仅让黑哈中法始料不及,我们也同样始料不及。
这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和极其复杂的原因。其中有一条原因就是:曲玉权在执法活动中没有任何的问题,却被活活打死。
如果硬给他找出些毛病的话,那就是他应该开枪而没有开枪。但是,他为什么没有开枪?
曲玉权是佩戴着枪支去执法的,他不开枪的原因是他不敢开枪或者说是不能开枪。也许在他的意识里,开枪可能会给他带来无限灾难。
曲玉权的顾忌,代表着中国基层公安民警的顾忌。
我们国家关于见义勇为的条件已经发生了变化,在确定什么是见义勇为的定义上,尺度宽松了很多。像赵宇的案件,舆情发酵后,最高检察院马上发声,说他是见义勇为。
然而,对警察如何开枪的尺度却从没放宽。
现行使用枪支的依据是1996年颁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》和2015年出台的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佩戴使用枪支规范》。
这两个规定,一个是法律,一个是部门规章。公安民警使用枪支后,都要按照这两个规范去对照,看开枪是合法还是非法。
但是,法律和规范根本不可能把执法民警所遇到的情况完全考虑到,写进法典里,执法者只能根据现实的情况做出自己的判断。
枪法中有一条规定,“袭击人民警察的”可以开枪,但什么时候可以开枪,被袭击到什么程度可以开枪没有规定。
刚要袭击的时候开枪会被说成“过当”,第一轮袭击结束,第二轮袭击没开始的时候开枪,可能被说成“危害解除了怎么还开枪?”
沈阳前阵发生的那起开枪民警被歹徒砍成重伤大概就是这种情况。民警也许追求的是“正在进行时”,犯罪嫌疑人“正在进行”砍民警,民警也“正在进行”射击。结果,犯罪嫌疑人被击毙,民警被砍成为重伤,昏迷了多天。
曲玉权遇到的是打仗斗殴的案件,对方和他撕拽算不算袭击?只有发现对方要危害自己生命曲玉权才敢开枪,但怎么才叫危害生命?几秒钟情况就会发生变化,短暂的时间要迈出决定自己命远的下一步,任何人都会犹豫不决。因此,责怪曲玉权没有开枪根本没有道理。
在社会上,许多人把警察当成了神探。其实,在开枪的问题上,中国警察时常如同一个在十字路口中迷茫的孩子。
很多的案例说明,开枪容易被追责,不开枪容易受伤害。武汉一个民警持枪抓捕一个持刀歹徒,在被歹徒连砍多次的时候,他还是没开枪。他说:我怕打着别人。
同样在湖北,一个准备冲击抓捕持枪歹徒的民警问一个领导:如果对方伤害我怎么办?领导说:你往他不重要的部位打。结果,民警被犯罪嫌疑人打伤,造成了终生残疾。
警察是专政机构的一员,本应和枪不可分离,但中国警察和枪关系比较复杂。
首先,缺少枪支配备。这种枪支不是数量上的缺少,而是配备的少,刀枪入库的情况比较多,原因就是怕枪支泛滥,引起更大的祸患。
第二,缺少枪支训练。有的民警都是警校期间打过枪,到了工作岗位,很少沾枪,一定遇到情况就打不准。
第三,缺少枪支知识。对什么时候应该开枪,开枪前应该有哪些铺垫等等,知晓的人少,不知晓的人多,这是由于常年不用枪支造成的。
要杜绝因为使用枪支问题引发的事端,减少民警的牺牲,应该鼓励民警依法开枪,就要在上面三个方面有所突破,让每一个民警在精湛枪法的基础上,知道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使用枪支,开枪前应该有哪些准备,开枪时能够准确无误。
这是一个说来简单做起来非常复杂的试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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